12月16日,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西昌举行。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达久木甲主持。
会议决定,凉山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拟定于2022年1月上中旬在西昌召开,会议具体召开时间授权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州人大法制委关于《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州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关于州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州人大法制委关于《凉山彝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变通规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凉山彝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变通规定(草案)》提请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决定。
会议各项议程结束后,达久木甲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思想认识,学深悟透,全面准确领会,不断提升政治能力,强化责任担当,把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贯穿人大履职全过程各方面。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与谋划部署人大各项工作衔接起来,发挥好人大政治引领、法治保障、监督推动、代表带动等作用,切实做到有抓手、有特色、有成效。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定用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发展好,进一步加强人大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代表等工作,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助力“加快绿色崛起、推进共同富裕”。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凤、吴闯、袁文林、卢强、邓天友,秘书长宋福猛和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彭涛,州监察委员会委员付海燕,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韩韦,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治平、副检察长刘波,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州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书记、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州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记者:邢洪涛